关于征收2021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通知
关于征收2021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通知
各设台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第三条、第二十一条,依据湘发改价费〔2017〕534号文件规定,依法对在长沙市辖区内设置、使用无线电台(站)的单位和个人征收2021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长沙市辖区内依法取得无线电频率许可,设置、使用无线电台(站)的单位和个人。
二、征收时间
2021年4月1日到6月30日。
三、征收方式
1、微信缴费:扫描长沙市非税缴费公共服务平台二维码(附后),点击“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-频率占用费”进行缴款。缴款成功后,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处打印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。
2、银行缴费:请先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处开具《长沙市本级非税收入缴纳通知单》,凭通知单到各代理银行网点办理缴款手续并索取财政非税票据。
四、其他要求
1、凡电台执照过期的单位和个人,请及时到市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处换发电台执照。
2、凡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,或者擅自设置、使用无线电台(站)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第七十条进行处罚。
3、凡逾期不缴纳频率占用费的单位和个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第七十四条规定,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0.05%的滞纳金。拒不缴纳的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开票地址: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0235室
咨询电话:收费开票 0731-88665845
执照办理 0731-88665827
附件:长沙市非税缴费公共服务平台二维码:
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1年3月28日